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须高度重视能源安全

发布时间:2023-05-18 10:08:49
来源:中国经济新闻网

【核心观点】


(资料图)

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需要注重传统能源与新能源的深度融合发展;采取集中式和分布式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地多发展一些新能源“产消者”应用场景;保持一定的新能源供应冗余度,加快推进储能的规模化、市场化发展。

中国经济时报:在能源转型上,为何把能源安全放在首位?如何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

吕建中:能源问题的核心安全是安全保障,特别是在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加快规划新型能源体系的过程中,更要突出强调把能源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做到能源供应自主可控、安全可靠;坚持“先立后破、以立为先”,依靠科技创新和市场化改革,有序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引领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此,需要把握好以下三个着力点。

第一,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需要注重传统能源与新能源的深度融合发展。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推进的大背景下,我国能源消费需求将难以避免地继续增长,供给安全仍是能源安全的最大隐患。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化石能源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的主体地位不会改变,可再生能源难以形成对化石能源的大规模安全替代。因此,需要围绕稳住化石能源生产和保底供应能力,继续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大国内油气勘探开发,促进油气增储上产等,多措并举保障主体能源自主供应能力,构建煤炭、石油、天然气、核能及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安全供应体系。

目前,中国的火电仍然是电力供应主力军,占全社会用电量超过70%。未来一个时期,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煤电将是系统灵活性和发电量的第一大支撑电源,是保障电网稳定运行的“压舱石”。同时,必须做好煤炭与可再生能源的优化组合。近年来,我国加大力度规划建设了一批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光电基地,通过对周边区域内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煤电机组的升级改造,形成支撑保障,借助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构建以绿色低碳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强源、网、荷、储协同发展,推动风光互补、水火互济等多能互补,提升电力系统的灵活调节能力。中国几家大型发电集团,正着力建设“煤电+风光”多能互补基地,通过对现有煤电机组进行清洁化改造,使煤电转型为绿电的调峰电站。

第二,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需要采取集中式和分布式相结合的方式,因地制宜地多发展一些新能源“产消者”应用场景。

受限于资源和市场的距离,大规模集中发展新能源特别是风光发电项目,必然要面临远距离输运和消纳问题,而最好的应用场景便是就地消纳。大型传统能源生产企业往往都是能源消耗大户,立足于“开源”与“节流”的需要,可以鼓励大型传统能源企业发展以自用能替代为主的新能源项目,形成广泛的新能源“产消者”应用场景和运营模式,不仅有利于传统能源生产的绿色低碳转型、解决新能源利用消纳,也有利于提高传统能源的有效供给。

以国内油气田企业为例,其大多位于华北、东北、西北地区,风光资源丰富,且矿权区内地理空间广阔,十分有利于布局风光发电项目。通过就地开发利用新能源,油气田企业在替代自用油气、实现增供的同时,还可降低自身用电成本以扩大增产措施和规模开发非常规资源。另外,矿权区内的井筒、盐穴等可助力建立“大储能”系统,包括建立大规模氢能管网系统,支撑新能源大规模开发利用和氢能产业链建设等。

需要强调一点,鼓励油气勘探开发企业发展新能源业务,不是要简单地替代油气主营业务,而是为了更好地服务于油气主营业务。我国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油气的地位和作用不能被忽视。

第三,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需要保持一定的新能源供应冗余度,加快推进储能的规模化、市场化发展。

保供与消纳之间既是统一的,又是矛盾的。从保障能源安全的角度讲,新能源的建设能力越快越多越好,所谓“多多益善”。但是快了多了就容易带来过剩,出现“弃风弃光弃电”问题。这里不仅有并网技术问题,也有发电项目与电网之间“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关系问题。无论是“电网等项目”还是“项目等电网”,都会出现结构性滞后或错配。在新能源渗透率较高的情况下,合理弃电是经济且必要的。利用率或消纳率管控目标将影响可接纳的新能源发展规模、系统灵活资源需求和电力供应成本,设定过高利用率的消纳目标既不经济,也将限制新能源发展规模。

众所周知,储能环节是新能源发展和能源转型的最大掣肘,而新型储能技术的突破需要规模化、市场化的支持条件,而市场化水平低的本质原因在于全国新能源消纳率达到97%-98%,独立储能可利用的空间有限。储能市场非常广阔,新型储能发展应鼓励多种技术路线。新型储能也需要系统集成技术,无论是可再生能源并网、分布式发电、智能微网,还是电动汽车换电站系统等场景,都需要系统集成技术的赋能。总而言之,我们要给储能技术进步留出时间、给市场化推广留出空间,防止“运动式”“一刀切”及盲目跟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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