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4-23 06:21:40
来源:法务网
一、

法院强制执行应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法院强制执行应提交的材料有以下几点: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名或捺手印。强制执行申请书不得使用圆珠笔书写,不得使用复印件。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申请人申请执行非法院法律文书的,还应提供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份。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

二、

法院强制执行需要多长时间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执行案件一般为六个月。受理期限7个工作日。找法网提醒您,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十日内发出执行通知。

三、

可以强制执行的文书有哪些类型

可以强制执行的文书有的类型如下:

1.人民法院制作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书、 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民事决定书、财产处罚决定书以及具有财 产执行内容的刑事判决书、裁定书;

2.仲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裁决书、调解书;

3.公证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

4.行政机关制作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处罚决定书和处理决定书;

5.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的裁定书及执行令;

6.人民法院制作的承认并同意协助执行外国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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